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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貼「起底」街招被私隱署拘捕 (18:2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15日)在新界南拘捕一名46歲中國籍男子,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規定,即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為公署首宗涉貼街招的拘捕案件。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署方會繼續調查案件。

署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曾受聘於事主經營的公司十多年,而被捕人與事主間另有商業合伙,直至去年9月左右,被捕人與事主因金錢糾紛而終止合伙,被捕人亦離開事主的公司。今年7月起,有人多次在該公司所處大廈的外牆及周邊張貼街招,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其中文姓名、照片,及該公司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並作出針對事主的指控。

署方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又據醒市民在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前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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