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在港增長蓬勃

2022年8月29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在港成立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增長迅速,投資種類多元化,涉及行業也十分廣泛,投資遍及亞洲、美國、歐洲和新興市場等。政府相關資助計劃去年5月推出至今,已資助52家該類型公司成立或遷册來港。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8月29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香港去年管理的資產規模達35.5萬億港元(4.6萬億美元),是我們GDP的12倍。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發展香港成為亞太區首選的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通過不同措施聚財創富,持續提升香港在國際資產管理市場的競爭力。當中重要一環是引入新的基金結構,包括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pen-ended fund company,OFC)。

 

香港的OFC制度在2018年7月30日生效。在過去四年,已有88家OFC在香港註冊成立或已將註冊地轉移到香港,當中包括160個OFC子基金。在港成立的OFC數目增長迅速,截至今年7月底,獲註冊的OFC數目按年上升超過四倍。在OFC制度下成立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有26個,其總市值達120億港元。

 

在港成立的OFC,投資種類多元化,包括股票類及固定收益債券類等,投資遍及亞洲、美國、歐洲和新興市場等。除傳統企業外,OFC亦投資於科技、礦業、環保、醫療、人工智能等範疇,涉及行業十分廣泛。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優點

 

OFC以公司形式設立,具可變動股本,屬有限法律責任投資基金,其優點包括:

 

  • 稅務優惠:OFC在港可獲豁免利得稅
  • 節省成本:與離岸結構相比,省卻雙重服務提供者及相關費用
  • 管理簡易:無須提交周年申報表及強制召開周年股東大會
  • 促進國際分銷:海外投資者熟悉公司型結構
  • 適合公/私募基金:包括上市及非上市基金、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及封閉式基金
  • 大灣區跨境理財通和ETF互掛計劃合資格產品

 

資助在港設立或遷册來港的OFC

 

為進一步提高OFC制度的吸引力,我們於2021年5月推出為期三年的資助計劃,資助於香港設立或遷册來港的OFC付予本地專業服務提供者的費用的七成,上限為每間公司100萬元。自計劃推出以來,我們資助了52家OFC成立/遷册來港。

 

隨着資助計劃的推出,考慮到這類公司屬跨境理財通計劃及ETF互掛計劃下的合資格產品,業界對這種公司型基金結構的興趣大增,繼而進一步促進OFC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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