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記一國為根 善用兩制優勢

2022年6月2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回顧律政司早前舉辦的《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論壇。她表示,要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必須緊記「一國」是根本,準確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掌握正確的國家安全概念,香港才能善用「兩制」的獨特優勢,發揮所長,貢獻國家。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6月2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為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5周年,律政司舉辦一系列法律論壇,匯聚不同界別的知名人士分享他們的客觀見解。讓我在這篇網誌跟大家回顧剛圓滿結束的《基本法》法律論壇---本固枝榮《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興邦定國。我很高興在《基本法》的論壇上向大家宣布律政司出版首套《基本法》資料讀本:《基本法起草材料及案例精選》,期望加深社會對《基本法》的正確認識並消除不必要的誤解。

 

本固枝榮

 

律政司在2020年成功舉辦《基本法》法律論壇---追本溯源,我們在今年5月27日再次主辦《基本法》法律論壇---本固枝榮。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在主題演講時,明確指出「一國兩制」是國家經過深思熟慮後制定的長期政策,而《基本法》是一套全國性法律將「一國兩制」制度化,他表示「一國兩制」的實踐在香港已經走過25年,而再過25年會怎麼樣時,他引述鄧小平先生的說話:「50年只是一個形象的講法,50年後也不會變。前50年是不能變,50年之後是不需要變」。

 

我在論壇上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分享「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根本概念,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按《基本法》第158條規定擁有《基本法》的解釋權,是完全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更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按《憲法》解釋法律的權力及全國人大按《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一致,體現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政治制度下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至於譚惠珠則解釋司法解釋和立法解釋的不同,並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只是令法律的解釋在全國一致,而終審權依然屬於香港的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就《基本法》的解釋發表專題演講,他開宗明義指出,《基本法》是根據「一國兩制」原則適用於香港的法律。當法庭處理涉及《基本法》的問題時,應該着重有關條文的原意。他舉例指,終審法院審理丁屋一案([2021] HKCFA 38)時,正是引用相關條款的歷史背景來處理這個問題,無須援引海外案例或歐洲人權法理。

 

至於座談會的講者則暢談《香港國安法》加完善選舉制度這套組合拳鞏固了「一國」之根,透過全國人大決定和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確保政治安全,讓我們得以固本培元;他們亦就香港如何在《基本法》的保障下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發表精闢獨到的見解。

 

座談會的其中一個主題是探討為何普通法對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舉足輕重,講者指出在普通法制度下,案例法既遵循先例又與時並進,而法院在《基本法》下亦享有司法獨立的保障,因此普通法是香港成功的中流砥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再次重申司法獨立穩如泰山,最佳佐證就是他擔任法官逾30年,從未有人干擾過他審理案件,標誌着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到《基本法》全面保障。

 

來自商界和金融界的講者亦分享香港由從前到現在一直吸引中外企業落戶營商的原因,指出《基本法》多項條文為香港的自由經濟提供憲制保障。著名商人盛智文在總結時表示,《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為香港社會帶來穩定,增強商界對香港繼續保持繁華昌盛的信心。

 

興邦定國

 

制定《香港國安法》後,香港回復成為一個安全和理性的社會,由亂轉治,現正步向由治及興。在《5.28決定》(註)的兩周年,內地和香港政府官員、法律專家及學者聚首一堂,回顧《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探討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沿議題,並展望香港特區就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發展。

 

出席座談會的講者都認為,香港特區有義務和憲制責任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他們在座談會上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性,並指出國家安全是以政治安全為首。總體國家安全觀除傳統安全領域外,也包括當前國家安全領域的前沿熱點,例如經濟安全、文化安全和網絡安全等,座談環節聚焦討論本地和其他地方應對這些新型安全領域例如金融和互聯網方面的法律及做法。

 

與會的講者亦圍繞《香港國安法》案例及外國國家安全案例作出討論與比較,並探討涉國家安全案件的陪審員制度及調查權力等議題。

 

財政司司長在閉幕致辭時指出,多項數據已清楚說明,《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有效維護和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例如《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香港的新股集資額超過6,500億港元,較實施前的同一時期增加超過三成;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總值於2020年底達到34.9萬億港元,較《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增加兩成;本港銀行最近的存款總額,達到15.3萬億港元,亦較《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增加逾11%。他總結時指出,《香港國安法》的訂立是從安全方面為「一國兩制」的實踐在制度上提供保障,構建了讓香港可以持續穩定、繼續繁榮發展的堅實基礎。

 

要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大家必須緊記「一國」既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也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唯有準確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掌握正確的國家安全概念,香港特區才能善用「兩制」獨特的優勢,發揮所長,貢獻國家。我歡迎大家瀏覽香港法律樞紐網站重溫論壇,進一步了解香港的憲制秩序和國家安全知識。

 

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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