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涵蓋流浪貓狗

2022年3月12日

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去年11月7日生效,規定司機如撞到貓或狗必須停車。新規例所指的貓狗包括流浪和有人畜養的,並非如今日傳媒報道所指僅涵蓋有人畜養的貓狗。

 

《道路交通條例》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司機並須向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等個人資料,否則須在24小時內盡快報警。

 

條例修訂前,動物的定義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和山羊,修訂生效後包括貓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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