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相關注意事項

觀看數:12226 | 維護單位: 培訓考用處第二科  | 公告時間:110.03.11

一、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應注意事項,請分別參閱「正額錄取人員榜示通知函」及「增額錄取人員榜示通知函」。正額錄取人員請先行參考「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之各職缺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等相關資料(機關所列工作內容係屬例示,實際之工作內容仍應由機關視業務推動需要指派之),或逕洽各該用人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瞭解。另有關前開正額、增額錄取人員榜示通知函(含網路認證密碼),係由考選部併同考試錄取通知書函,於榜示當日寄發各錄取人員,如須查詢郵寄掛號號碼,請逕洽考選部服務電話02-22369188分機3955~3959。


二、正額錄取人員請於1103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319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另作業期間可無限次數修改志願),請於國內使用IE瀏覽器(Google ChromeFirefox亦可)依所附認證密碼至本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區,點選「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選填志願入口網站」,登入系統並選填志願,請儘早完成選填志願作業,避免於系統截止時間前,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權益。另增額錄取人員亦請於作業期間,至上開系統填列個人基本資料。


三、本項考試與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多數職務的訓練期間重疊,依規定錄取人員應選擇一種考試接受訓練,因此,如有同時錄取前開2項考試者,得自願放棄其中1項考試受訓資格,以利用人機關職務遞補。有關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事宜,請至前開選填志願入口網站線上申請,並將該系統之「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下載列印簽章後,於110318日(星期四)前以限時掛號寄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第2科」(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11樓,郵遞區號100219),俾利本總處辦理後續事宜。


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為現缺者,如於1103月底前報到,且於110730日前完成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資格者,110年將得辦理另予考績。因此,錄取人員可於公告分配結果當日(110330日)與所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聯繫,並協調報到日期。


五、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通知將採「紙本寄送」與「下載電子化分配通知」併行方式辦理,本總處並將於110330日公告分配結果日開放錄取人員下載。


六、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如有選填志願作業相關疑問,除可於辦公時間內撥打查詢專線:0223979298轉分機531526~530532,人事行政總處將由專人提供服務外,亦可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點選「智慧客服」(https://dgpa.qbicloud.com/webchat-dgpa/index.html)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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