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草案

觀看數:2164 | 維護單位: 綜合規劃處第二科  | 公告時間:109.11.27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二、「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網址為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總處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網頁。


三、 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向


        本總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二)地址:10051臺北市濟南路1段2-2號11樓


(三)電話:02-23979298 轉217


(四)傳真:02-23975573


(五)電子郵件:yuchen7715@dg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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