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觀看數:8888 | 維護單位: 培訓考用處第三科  | 公告時間:10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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