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觀看數:4780 | 維護單位: 培訓考用處第二科  | 公告時間:108.05.15

一、   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詳如附件;另本總處於108年5月15日將分配結果通知函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以電腦列印封裝服務雙掛號郵簡處理,預計108年5月17日起陸續寄達,請錄取人員耐心等候。


二、   旨揭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一)  分配現有擬任職務接受實務訓練者(現缺),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得先行報到接受訓練,嗣後再行繳交分配結果通知函(註:10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計,末日為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二)  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用人機關(構)學校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函復結果。經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但經否准延期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報到。


※註:前開所稱「不可抗力」事由,依最高行政法院88年度判字第72號判決及法務部88年2月12日法律字第002079號函略以,所謂不可抗力,係指外界力量,如地震、天災等,非人力所能抵抗者;如權利人突然罹患重病或車禍受傷等個人因素,亦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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